一、学校简介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2018年2月,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建校以来,学校以办有温度的学校,做温暖人心的教育为目标,立足于“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以"幼有所育,坚毅笃行”的校训为根本,承秉“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特色鲜明,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律,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构建幼教、商贸、康养专业群,打造“一小-老”专业优势和特色,逐步发展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382人,正高级职称8人,副高级职称105人,取得硕土及以上学位206人,在校学生10000余人。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势头强劲,建有云南省"万人计划”教学、“银龄”工作室、“昆明教学”工作室。积极推进“一体两翼”现代职教体系构建。挂牌成立“昆明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幼托一体化教育研究中心”、“云南省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培养任务承担学校”、“云南省民汉双语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云南省高职院校幼儿教育技能赛项的承办院校”、“昆明幼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幼托一体化教育研究中心”、“1+X证书试点院校”。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人数
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他要求详见各岗位应聘条件;学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专业、学术成果、研究方向等综合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7.应聘博士研究生均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此次招聘恕不接受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及《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下载填写《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kyszrsc@163.com)。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详细附件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当年有效(即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通过邮件或电话咨询学校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应聘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在整个应聘环节中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含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为面试考核提供参考),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并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并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十、聘用
1.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程序由学校报主管部门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聘用人员方可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相关协议。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或拟聘公示期满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聘用人员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应聘人员涉及以上情况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告,并主动申请回避。
3.学校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靠不正当手段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三、注意事项
1.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含附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学校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学校。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招聘计划中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4.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1.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4872175
2.邮箱:kyszrsc@163.com
3.学校:www.kmyesf.cn/
十五、本次招聘终解释权归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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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