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喀什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603人(10月11日-18日报名)

时间:2024-10-11 13:28:00   来源: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字体: ]
【#医生招聘# #2024年新疆喀什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603人(10月11日-18日报名)#】2024年新疆喀什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整体提升喀什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喀什地区603个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2022-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8.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0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调剂、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表》(附件1),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交本人毕业证原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两个月以上)、学位证、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2.资格审查。各县市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专班按照招聘范围和条件,考生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向报考人员反馈。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上午10:00-13:30点,下午14:00-19:00点。

  地点:各县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基层卫生健康科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于10月23日-24日,前往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卫生健康委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二)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以闭卷形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予以公布。对无人报考的村卫生室,根据考生自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

  笔试内容: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对于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照1︰3的比例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围;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入围,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后一名者,一并入围。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领取准考证时间。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2024年11月1日-2日到各县市卫生健康委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四)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3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经喀什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复检结果为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考生需填写《喀什地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6),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考察表以及个人档案原件统一送交报考县市的卫生健康委。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将上述材料统一转交至地区卫生健康委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

  (七)结果公示。喀什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调剂、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腾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

  喀什市 漆女士 18693077825

  疏附县 阿女士 15199890517

  疏勒县 依女士 18999097767

  英吉沙县 艾先生 13565392352

  泽普县 黄女士 15276086222

  莎车县 文女士 13579068098

  叶城县 孔女士 18299024870

  麦盖提县 奴女士 18095812121

  岳普湖县 阿女士 17881573561

  伽师县 乔女士 13279984514

  巴楚县 阿女士 13779880282

  塔什库尔干县 哈女士 18134860307

  喀什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998-2842596

  监督电话:0998-2832903

  附件>>>点击查看

  1.喀什地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喀什地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喀什地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喀什地区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考察表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喀什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