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龙烟钢铁公司技术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高职院校。200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优质高职学校,同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是河北省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2021年1月26日,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是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全部入选实习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50强案例的全国7所高职院校之一。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北省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院校。
学校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现有红旗、新石、西柏坡三个校区。学校设有材料工程系、智能制造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计算机技术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业基础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成人教育部、老年教育部、国际教育学院、互联网学院15个教学单位。学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定职业教育定位、属性和特色,对接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立足先进制造,坚持钢铁特色,建设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年龄18-40周岁(1983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8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拟选聘一批博士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国内外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1.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hbci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通过有关高校就业处、研究生院等机构发布招聘信息。
3.选派工作人员到有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当场发布招聘信息。
4.通过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公布招聘信息,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hbgygkzp@163.com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止。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
(1)个人简历;
(2)已经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学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组成面试测评评委会,通过面试方式对应聘者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上报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39531(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239599(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检处)
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