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wuxi.gov.cn;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取得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若为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6.户籍不限。
7.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生”是指: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应届生有规培要求的,取得规培证书日期可以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8.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之后)从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之后)被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用资格者;
(4)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4年10月1日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所招聘岗位职务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
2024年9月30日9:00—2024年10月12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s://www.jsksbm.com/h0blyjqugh/login
3.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的09:00-11: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的09:00-15:00
4.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3日9:00—2024年10月14日16:00。
缴费需在报名网站扫描农业银行缴款码(锡山区财政局非税账户)进行支付,并在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页查询缴费是否成功,咨询电话13861873378或18961767280。
5.本次公开招聘高端、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普通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调整公告将在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上及时公布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补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9:00-15:00。
(二)考生可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介绍表对应“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农业银行APP扫码缴费,详见附件2),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加入招考工作群(QQ群号将通过短信推送至考生联系电话)。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办理减免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和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2.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填报专业名称须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一致。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资格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对应“咨询电话”栏。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31235。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网站技术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510-82831235。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其中高端、紧缺人才报考比例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评分按标准答案各答题要求计分,去掉高、低分,得出平均成绩(保留二位小数)。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直接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考核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4.成绩公布: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笔试的考生关注招考工作QQ群。
2.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资格复审时考生自带《考生报名信息表》(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位)证书。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资格复审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以及有规培要求但未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应提供个人书(附件3)。
(2)社会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学历(位)证书、社保缴费记录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4年10月1日起向前推算。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时间)。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4.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在招聘录用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资格等,且不退还考试费。对其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锡山区人社局0510-88214281、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8217009。
九、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无锡市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农业银行APP缴费操作说明.doc
附件3:个人书.docx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