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学院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2024年度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
(二)坚持考试考察、竞争择优。
二、招聘专业岗位、人数
2024年度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招聘硕士层次人才26名,均纳入事业编管理。专业岗位条件与人数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得到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
公开引进和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硕士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0月25日。
2、报名者登录招聘平台(https://hr.amtc.edu.cn/zp.html)进行注册填报(注册时应聘方式勾选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同时还须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附件,要求不超过20M,以“姓名+岗位代码”形式命名):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持海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部分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还须上传中共党员证明;④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⑤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他条件”栏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填报相关信息,如报考岗位不明晰、材料不详实或填写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材料填报情况,对应聘人员在系统中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在学校网站(http://www.amtc.edu.cn/)进行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岗位取消允许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符合报考资格的其他岗位。
3、资格面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考核前须进行资格面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参加资格面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内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逾期未参加资格面审,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考核。基本材料不全者,视作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核考试
1、高层次人才引进
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竞聘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包括面试(试讲)、综合能力和学术成果评价二个环节。各环节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按照面试(试讲)占50%、能力和成果评价占50%的比例,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提交学校党委同意后进行体检和考察。
2、硕士层次人才招聘
(1)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笔试和专业测试方案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后续通知。
(2)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3)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进行合成,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专业测试成绩如达不到学院确定的最低分数线70分,不予进入下一轮体检与考察环节。根据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将组织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心理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进行递补。
(六)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命题、考务组织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保密、回避等纪律规定实施。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4200379。
(三)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相关部门坐班。
(五)本公告由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工作日(9:00—16:00)联系电话:0551-64200587,0551-64200223,喻老师、储老师
招聘登录平台:https://hr.amtc.edu.cn/zp.html
学校网址:http://www.amtc.edu.cn/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
邮编:230011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查看
1、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硕士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2、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硕士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