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江县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台党通〔2024〕1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台江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开发区全员竞聘上岗工作。为保障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聘工作按照制定竞聘方案、发布竞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查、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竞聘计划及岗位
台江开发区各部门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级别岗位以及经发集团经营管理层和各部门正职、副职。详见《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岗位及任职要求一览表》(附件1)、《贵州台江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及任职要求一览表》(附件2)。
三、竞聘范围与条件
(一)竞聘范围。台江开发区科级及以下在编人员。鼓励台江县各部门优秀在编人员参与竞聘。
(二)竞聘报考条件。
1.竞聘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正职人员必须为担任副科级干部满两年及以上。竞聘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副职人员必须为工作满三年以上正式在编干部。经发集团各岗位及开发区管委会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各岗位需求条件执行。
2.台江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参与竞聘。在满足岗位报考条件基础上,要求年龄40周岁(1984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台江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立案调查期间人员。
(3)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竞聘形式
竞聘上岗采取逐级竞聘、多轮筛选方式开展,台江开发区科级及以下在编干部以及台江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参与竞聘。按照部门(含经发集团)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逐级实施,首轮开展正职岗位竞聘,竞聘成功进入聘任环节,开发区在编干部同岗位竞聘落选可继续参与空缺正职岗位竞聘,竞聘完成后依次启动下层级竞聘工作。开发区在编人员竞聘工作全部完成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由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适配到空缺岗位试用聘岗,试用期合格进入聘任环节。不服从轮岗安排或轮岗期仍不合格人员分流安置。分流安置时,本人自找单位的,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做好调转手续;本人没有自找单位的,由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办理调转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竞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00至2024年9月29日17:00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4年9月25日9:00至2024年9月29日17:00)将报名申请表交到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综合办公室。
1.竞聘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2.竞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报考人员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岗位报名申请表》(附件3),参与副职以上岗位竞聘人员需提供一份本人自荐材料。
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表到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综合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9:00至2024年9月30日17:00。
1.资格审查在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会同台江开发区综合管理部、党群纪检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同意后,方可修改。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面试人员为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台江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参与竞聘人员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计分采用百分制,以分数高低择优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示栏和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
(一)实行人员“三分离”,双轨制管理。实行干部编内任职与岗位聘岗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台江开发区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任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保留原身份、职务职级,工龄连续计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晋级、考核、工资调整手续,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离岗、退休、参加社会保障时按档案身份办理。建立档案身份职级与工作实绩考核联动机制,干部在聘用期间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聘期和考核管理。各岗位聘期均为1年,试用期2个月,聘期期满,重新聘用。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竞聘成功人员,在签订正式岗位聘用合同前,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按程序将人员调入开发区;聘任期间薪酬待遇及聘期考核参照《中共台江县委台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江县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台党通〔2024〕13号)《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执行。对于竞聘到岗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可在台江开发区党工委的安排下进行轮岗2个月,轮岗期仍不合格人员分流安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转岗交流。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岗位解聘和分流;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按照原编制身份同职级发放,竞聘成功并签订正式岗位聘用合同后按规定补发相关绩效薪酬;其他未纳入岗位解聘事宜,由台江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另行研究决定。被岗位解聘的人员,自解聘之日起不再享受原聘任岗位的薪酬绩效和考核激励等政策,并按程序进行妥善对外交流安置。辞职、退休参照行政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竞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三)本次竞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55-3840626
附件1: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岗位及任职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台江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及任职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3: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岗位报名申请表.xls
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