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园林绿化养护工人,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
招聘湛江经开区城市管理园林绿化8名养护工人。工作地点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区4名、东海岛4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服从指挥,自愿从事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3、报考人员年龄18至46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4、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一线园林养护工作;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本单位岗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在读学生;
7.因违规违纪被城市市政园林管理部门解除劳务派遣关系的聘用人员;
8.有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程序
根据资格条件要求由报考人员自愿报名,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六楼办公室(湛江人民大道中24号之一,即泉庄街道办楼上),报名联系人:徐华成,0759-3628910。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内含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对);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近期);
4、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书》(也可以拟录取后再提供)。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未通过审核的将不再另行通知。由区城综局招聘园林绿化养护工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按面试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待遇与我局现有在编园林绿化养护工人工资标准一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