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选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共计16人。
第一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1人。
第二中学6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第三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1人。
三、报名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旗外在编在岗教师,旗内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育观念正确,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2.其他条件: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名奈曼旗第一中学学历需省级及以上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学历学位证俱全本硕专业一致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种类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提供原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选调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基本合格的。
3.截至2024年9月1日尚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低服务期及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报考后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此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08:30至8月23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奈曼旗教体局人事师资股301室。
3.报名方式:个人携带材料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报名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能佐证具备选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每人只能申报1个岗位,要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全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对弄虚作假者追究责任。
(3)奈曼旗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书。
(三)资格审查
由奈曼旗教体局、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7:00前入场
2.面试地点: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后楼(现代服务楼)。
3.面试人员:通过选调资格初审人员(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试讲+现场答辩)。
5.面试程序:选调人员按要求进入准备室按组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一考场存在不同学科先抽取学科顺序,再抽考生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抽取的题目独立备课30分钟(同一学科以第一人抽取题目作为面试试题,同一学科其他人均使用此题目)→进入候考室等待面试→进入对应考场按规定题目试讲和现场答辩→进入候分场地等候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确认签字,离开考点(面试人员的准备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将电话和短信通知)。
6.面试计分: 试讲+答辩综合打分,面试总分为100分。计分办法为本组所有评委所赋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参选教师实际得分。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 其他面试要求:(1)选调教师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只使用面试顺序号,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透漏个人信息者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4)报名高中岗位和初中岗位的教师,面试科目根据报名岗位分开面试。
(5)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各位参加选调的教师要密切关注“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保持手机畅通。
(五)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具体体检人员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承担。对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资格。
(六)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组,考察后向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供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不予递补。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选调领导小组研究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人社部门岗位聘用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选调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奈曼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联系电话:0475-4213633
附件>>>点击查看
奈曼旗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奈曼旗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书.docx
奈曼旗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