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累计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师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2)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
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简介表》。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下载)。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9:00—下午17:00。
3.报名地点:通州湾实验中学(通州湾示范区云海路228号)。
4.报名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①应聘者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可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均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
3.审核通过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湾示范区公告。
4.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报考岗位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方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和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相关的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9:00—11:00,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
3.笔试地点:通州湾三余中学(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环镇东路2号)。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通州湾示范区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应聘者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工作证明材料。
(7)《报名表》所填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尽量详尽)。
(8)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是否齐全将直接影响适岗评价结果。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的报名表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适岗评价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适岗评价,主要从毕业院校、学历专业、任职经历及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察考生能岗相适度。适岗评价以百分制计算,适岗评价成绩在面试时告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采用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面试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
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现场抽选,时间5分钟,40分);
②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30分);
③根据指定命题作简笔画(时间30分钟,30分)。
考场提供钢琴和8开素描纸。
5.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报名准考证参加面试。
6.面试及适岗成绩计算、公布方式
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适岗评价占1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收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选岗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周内,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公办幼儿园备案制人员,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公办幼儿园备案制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1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低服务1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后依据备案制教师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并结合《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此后每3年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有关说明
通州湾示范区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是指公办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统一招录、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513-81680388(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监督电话: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报名表.doc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