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岗位需要,编制许可,双向选择,择优选能,公开公正,平等竞争。
二、遴选计划(72名)
三、遴选对象
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基层服务期满)。
四、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无不良师德表现,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应聘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截止2024年8月31日教龄达5年(含5年)以上(其中特岗教师基层工作必须满6年)。
4.应聘初中、高中学科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应聘小学体、音、美学科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应聘小学其余学科岗位的专业不限;应聘学前教育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为准、现任教学科以学校出具任教证明为准。
5.近三年在一线教学岗位任教,且能全面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由学校出具证明)。
6.身心健康,能适应所应聘教学岗位。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基层服务期未满的;近五年有违法行为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报考的。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1.公布遴选信息。在县教体局行政办公群、微信公众号、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愿到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持个人申请(学校签注同意报考意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工作分配和现工作岗位文件复印件、近三年任教学科及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证明、彩色2寸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依照遴选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方可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签订报考书。
3.选聘工作办法。选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名的不予以开考;选聘岗位报考人数在2名及以上的,按照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实施差额选聘(差额结果四舍五入),每个岗位按照选聘计划聘满为止。选聘工作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5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50%=总成绩。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高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讲微课的形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能力,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讲课教材:高中为高一年级上学期教材,初中化学为现行九年级教材、初中其它学科为现行八年级第一学期教材,小学为现行五年级第一学期教材,幼儿园为五大领域大班第一学期教材。
4.公示拟聘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名额和选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5.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确定为聘用对象,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聘公告,知悉考试时间、地点,于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提前30分钟达到考点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前,个人携带物品按要求在指定地点集中存放。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4.考生报名时要准确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遴选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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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doc
中共柞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