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宝鸡市扶风县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8月20日-22日入学登记)

时间:2024-08-09 09:13:00   来源:扶风教育     [字体: ]
【#少儿升学# #2024年陕西宝鸡市扶风县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8月20日-22日入学登记)#】2024年陕西宝鸡市扶风县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已公布,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4〕120号)和《扶风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扶教发〔2024〕17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扶风县2024年秋季县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坚持以“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为补充”的原则,依次登记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七年级新生。根据学区划分,首先安排户籍在城区学校服务区内学生和在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入学,再根据扶风县第二小学、城关街道办赵家小学和扶风县第二初中、法门九年制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经现场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秋季开学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籍表报到入学。

  二、入学年龄

  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生应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学生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

  三、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0日—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一)日程安排

  8月20日(上午):登记符合条件的政策优待类家庭子女和户籍在学区内学生入学;

  8月20日(下午):登记持有房产证家庭学生入学;

  8月21日(上午):登记持有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家庭学生入学;

  8月21日(下午):登记持有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家庭学生入学;

  8月22日:登记其它情况学生入学。

  (二)作息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四、登记办法

  (一)扶风小学

  1.学区范围:南宫村、县城新区北一路以南,西一路以东范围内小区、新兴产业园内小区、怡心苑小区、百合小区。

  2.登记地点:扶风小学(县城新区东大街中段)。

  3.招生年级:只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4.登记所需资料:

  以下每个类别所需资料缺一不可,且申请入学学生户籍须和房产(购房合同)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中。

  (1)政策优待类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所属军队或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2)户籍在服务区内家庭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3)住房在学区内家庭学生:

  持有房产证家庭:监护人持房产证、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家庭户口本、学生学籍证明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持有购房合同家庭:监护人持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缴费发票、户口本、学籍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二)扶风县第二小学

  1.学区范围:南台村、峪村村、四家堡村、飞凤社区、胜利社区所辖小区,苟家庙村(原扶东村)、西官村、扶乾村、八岔村、聂堡村。

  2.登记地点:扶风县第二小学(县城老区街道中段)

  3.登记年级:

  (1)小学一年级新生。

  (2)在县城老区外就读符合转入条件的其他年级学生。

  4.登记所需资料:

  以下每个类别所需资料缺一不可,且申请入学学生户籍须和房产(购房合同)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中。

  (1)政策优待类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所属军队或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2)户籍在学区内家庭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3)住房在学区内家庭学生:

  持有房产证家庭:监护人持房产证、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户口本、学籍表原件,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和复印件登记。

  持有购房合同家庭:监护人持购房合同、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家庭户口本、学生学籍证明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三)扶风县第三小学

  1.学区范围:牛家村、县城新区北一路以北,西一路以东小区、锦逸花园小区。

  2.登记地点:扶风县第三小学(县城新区北三路中段)

  3.招生年级:只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4.登记所需资料:

  以下每个类别所需资料缺一不可,且申请入学学生户籍须和房产(购房合同)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中。

  (1)政策优待类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所属军队或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2)户籍在学区内家庭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生学籍证明表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3)住房在学区家庭学生:

  持有房产证家庭:监护人持房产证、购房契税缴费发票、户口本、学籍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持有购房合同家庭:监护人持购房合同、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户口本、学籍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四)扶风县第四小学

  1.学区范围:后沟村、西宝线以北,县城新区西一路以西小区。

  2.登记地点:扶风县第四小学

  3.招生年级:只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4.登记所需资料:

  以下每个类别所需资料缺一不可,且申请入学学生户籍须和房产(购房合同)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中。

  (1)政策优待类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所属军队或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2)户籍在学区内家庭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3)住房在学区内家庭学生:

  持有房产证家庭:监护人持房产证、购房契税缴费发票、户口本、学籍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持有购房合同家庭:监护人持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缴费发票、户口本、学籍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五)扶风初中

  1.学区范围:县城新区西一路以东小区、扶风小学、扶风县第三小学、城关街道办赵家小学。

  2.登记地点:扶风初中

  3.招生年级:初中七年级

  扶风小学、扶风县第三小学及城关街道办赵家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扶风初中。8月20日—22日,不再去学校登记,开学当天持学籍表、入学通知书(暑假前已发放)去扶风初中报到。

  4.登记所需资料:

  以下每个类别所需资料缺一不可,且申请入学学生户籍须和房产(购房合同)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中。

  (1)政策优待类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所属军队或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2)户籍在学区内家庭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3)住房在学区内家庭学生:

  持有房产证家庭:监护人持房产证、购房契税缴费发票、家庭户口本、学籍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持有购房合同家庭:监护人持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缴费发票、家庭户口本、学籍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六)扶风县第二初中

  1.学区范围:南台村、北街村、八岔村、殷家庄村、聂堡村、四家堡村、西宝北线以南小区、扶风县第二小学、扶风县第四小学。

  2.登记地点:扶风县第二初中

  3.招生年级:初中七年级

  扶风二小、扶风四小毕业生直接升入扶风县第二初中。8月20日—22日,不再去学校登记,开学当天持学籍表、入学通知书(暑假前已发放)去扶风县第二初中报到。

  4.登记所需资料:

  以下每个类别所需资料缺一不可,且申请入学学生户籍须和房产(购房合同)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中。

  (1)政策优待类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籍表、所属军队或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2)户籍在学区内家庭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生学籍证明表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3)住房在学区内家庭学生:

  持有房产证家庭:监护人持房产证、购房契税缴费发票、家庭户口本、学籍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持有购房合同家庭:监护人持购房合同、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家庭户口本、学籍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登记时,监护人(不带领孩子)自觉排队按照所属类别的时间安排,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对应学校审核登记,预期不再受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扶风县教育体育局,咨询和举报电话:0917—5230902,523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