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此次选调工作在德江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负责德江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工作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学科相符。
三、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教师18名,其中:高中阶段教师2名、初中阶段教师6名,小学阶段教师4名,学前阶段教师3名,综合岗位3名。具体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选调对象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本次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江户籍(生源)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
2.德江户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
3.德江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在县外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职业道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学科素养及综合教学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市级及以上骨干(含)、正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选调高中阶段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选调初中阶段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选调小学阶段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选调学前教育阶段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各学段均须具有5年以上(含5年)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4.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视同于“合格”),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6.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因师德师风、酒驾醉驾等被处分或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8.不符合选调对象条件或所需资格条件的;
9.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信息在“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从选调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如由他人代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代报委托书并附代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地点:德江县教育局一楼礼堂
3.报名所需材料:
(1)《德江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原件,且签署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选调意见(1份,可电子打印);
(2)德江户籍教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德江县生源地考生须提供高考报名表或高中毕业证;非德江县户籍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须提供本县工作人员工作有关文件及家庭关系有关证明材料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文件或证书:证书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聘任文件交复印件1份;
(6)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正高级教师称号的文件或证书:证书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文件交复印件1份;
(7)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原件1份;
(8)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照片)。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签署“此件真实有效”字样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本次选调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参加选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8月13日14:30-17:5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德江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综合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
(1)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携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本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信息。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正高级教师,报考“综合岗位”免笔试,报考其他岗位需同步进行笔试和面试。
2.面试
按照选调岗位计划笔试成绩达60分的考生按3:1比例进行面试,若达不到3:1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程序: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形式: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5)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3.综合成绩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在“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
(四)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作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公示。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
4.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予以递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参加体检或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方式。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凡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自动放弃、其他其他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予以递补。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德江县人民政府”、“德江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后经查实存在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该岗位不予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调人员,报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分别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2.被选调人员应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正高级教师聘用按原单位岗位聘用,可不受招聘单位岗位限制;其他教师其职称岗位聘用依据《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配套文件相关政策执行。
3.被选调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予以递补。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凡有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选调的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选调资格。
七、其他
选调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6-8534013(德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6-8523073(德江县人社局人事招聘调配股)
0856-8658689(德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附件>>>点击查看
1.德江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岗位需求表.docx
2.德江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报名表.docx
德江县2024年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