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全面提升湑水河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水平,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渔政协助巡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渔政协助巡护队员5名。根据湑水河种质资源保护区河道管理划分情况,具体招聘为双溪镇石堰坪村1人,原公镇西坝村1人,原公镇常家沟村1人,桔园镇小北村1人,桔园镇竹园村1人。
二、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执法巡查、保护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协助队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但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可以协助对非法捕捞案件现场进行证据收集。
三、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满18—60周岁的男性居民,熟悉本村及邻村的河道情况,能够完成所承担的河道巡护任务。
2、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工作环境、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敢于担当、服从管理。
3、工作技能:语言表达清晰、顺畅,能熟练使用手机拍照、摄像、录音、信息传输等基本功能。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后仍在影响期内的;
(二)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讯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六)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有非法捕捞记录,受过相关部门处罚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考察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为城固县水产发展中心(城固县博望街道友谊路中段县水利局对面四楼),申请人员认真填写《城固县水产发展中心渔政协助巡护员申请表》,申请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复审合格后,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15929595827 15619791566。
六、公示、培训、聘用及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对外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方式采取所在村委会(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本村群众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属单位县水产发展中心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合格后试用3个月,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渔政协助巡护员每月固定工资800元,工资由县水产发展中心监督、审核、管理、发放。
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