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澄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8月2日学位申请截止)

时间:2024-07-26 10:04:00   来源:澄迈新闻     [字体: ]
【#少儿升学# #2024年海南澄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8月2日学位申请截止)#】2024年海南澄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已公布,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做好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4〕15号)、《海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琼教基〔2024〕17号)和《海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琼教基〔2024〕20号)精神,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坚持划片入学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切实落实好中央关于“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的要求,实现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符合我县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符合我县入学条件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一)公办中小学

  各公办中小学根据招生计划,依次招收(或随机派位招收)本学校教育服务区(详见附件1)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区户籍人居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学区地户籍且合法(或久居)居住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在我省就业的A、B类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或在澄迈县就业创业且居住的C类高层次人才(单位注册地和人才服务地点均在澄迈县),本县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对象。

  3.非学区户籍,但在学区内合法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澄迈户籍或居住证,且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合法住所(购房、自建房、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等)并连续居住满六个月(含)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招收顺序为:(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说明:①学区户籍指户籍地址在学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户籍;②进城务工人员指非本县户籍,到本县城镇区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③不符合以上1-3所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返回原籍就读,或在全县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澄迈县教育局根据其户籍及居住条件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

  招收具有澄迈县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澄迈县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

  (一)公办中小学

  1.公办小学报名办法

  (1)线下登记入学。澄迈县金江中心学校下辖的完小、教学点,澄迈县实验小学博潭分校,非县城区公办小学(含下辖完小、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采取线下登记。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小学登记入学。非本学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中心学校登记申请入学,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或直接到有足够学位的完小和教学点登记入学。

  (2)线上申报入学。申请就读以下公办小学的,需登录“海易办APP”进行线上申报。

  澄迈县实验小学、澄迈县第一小学、澄迈县第二小学、澄迈县城东小学、澄迈县江南小学、澄迈县金江中心学校(本部)、海南澄迈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3)海南中学澄迈附属小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按照学校发布的具体方案(或实施细则)执行。

  2.公办初中报名办法

  全县初中学校实行线上招生。申请就读本县初中学校的本县小学毕业生和非本县小学毕业生均需登录“海易办APP”进行线上申报。县教育局将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各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和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毕业生登记信息等,通过线上对全县2024年小学毕业生进行实名预派遣至各中学,由初中招生学校审核录取。

  3.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中小学报名办法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由监护人登录“海易办APP”,进入学位申请界面后选择“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口申报,填报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选择就读学校志愿。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县教育局将根据申请,省、县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4.申请就读公办中小学所需材料

  入学申请人须根据具体条件提交以下相应的入学证明材料。在线上申报入学的,请根据具体户籍和居住类型准备以下材料原件,线上申报时,以电子形式上传提交材料。

  (1)户籍证明。所有类型的申请人员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子女与父母(监护人)户口不同簿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其他相关联证件证明。

  (2)住房证明材料。所有申请人根据住房类型须提供相应的住房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证(不动产权证);②租房居住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公租房租赁合同;③学区内(无产权登记)自建房居住的,提供房契、地契等证明材料。

  以上住房证明材料持有人非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的,须为直系祖辈身份并提供相关联身份证明材料(如:入学人与直系祖辈同簿的户籍材料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证明材料。所有类型的申请人员必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的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和家庭人口信息(一户一卡);非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且登记地址在澄迈县的居住证。

  (4)优待证明材料。选择“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须根据优待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光荣证;

  ②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证明材料;

  ③高层次人才证书及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④现役军人证、立功表彰证书、服役部队提供的相关符合教育优待的证明材料等。

  ⑤消防救援队员工作证明、立功、表彰证明等材料。

  (5)务工、经商及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所有申请类型的监护人在学区地务工、经商及稳定就业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父母(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正规的劳动合同和业主营业执照)或非企业用人单位证明,并提交用人单位近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经商者提供营业执照。

  (6)其他相应辅助证明材料。以上(2)(3)所要求的住房与居住证明材料不充分的,需提供实际居住地今年一、三、七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清单等相关有效佐证材料。

  (二)民办学校

  全县民办学校实行线上招生,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具体招生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参照公办中小学的要求执行。

  (三)特殊教育学校

  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澄迈县户籍、非澄迈县户籍但在我县务工(取得澄迈县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具体招收方案由县特殊教育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四)爱心学校

  面向全县招生符合孤儿入学条件儿童、少年,具体招收方案由县爱心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四、招生时间及安排

  1.7月25日,线上、线下招生的公民办中小学同步进行登记(申请)入学。其中,线下招生的时间节点由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2.7月25日-8月2日,实行线上申报入学的学校由家长登录海南智慧招生平台申请学位。

  3.8月3日-8月17日,入学信息审核。其中,8月10日24时前,需要补充材料的家长,根据要求及时登录招生平台补充相关材料。

  学校审核期间,对入学申请人有关材料需要入户调查核实的,应组织入户核实。

  4.8月20日,录取结果查询。

  5.8月25日-8月30日,新生报名注册。

  五、入学申报材料时间条件计算方式从2024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招生咨询电话:67620690

  招生监督电话:67630667、67622690

  >>>点击查看附件

  1.2024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2.澄迈县县城区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3.2024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