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二)坚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始终的原则。如在选调过程中或选调后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选调岗位计划23名(附件1:石台县2024年选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选调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报名资格条件
(一)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2021年9月1日(含)前在我县乡村中小学任教(任教经历限于中小学新任教师、特岗教师、外县调入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的任教经历),且已办理入编手续的中小学编制内教师;
(三)近3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内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近三年内(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因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动员
选调信息通过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24日;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3.报名事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选调岗位,报名时须填写《石台县2024年选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组织资格审查,确定选调人员资格名单,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低于2:1,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公告。
2.选调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无生上课)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设定面试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的命题及组织,由县人社局负责实施。
4、面试费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须交面试费每人80元。
(五)组织考察
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后一名如有同分者,则按面试时所有评委的总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时所有评委总分相同的,采取其他方式确定终考察人选,具体由县教体局、人社局研究确定。
面试时,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选调学科岗位计划数,设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才能作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材料。同时,考察对象(含配偶)须对服从岗位安排事项作出书面,报经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研究审定。因个人放弃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组的考察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经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属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人员取消资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行组织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调动
2024年9月1日前,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5人的,则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岗位计划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根据《石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石编〔2022〕38号)规定,本次选调教师须在县直单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调出(含各类考试等)。
3.本公告由石台县教体局、石台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台县教体局、石台县人社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6027685、3295055
监督电话:18956620096、13866815242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石台县2024年选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石台县2024年选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