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区内公开选聘教师6名(7月18日报名)

时间:2024-07-17 10:36:00   来源: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教师招聘# #2024年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区内公开选聘教师6名(7月18日报名)#】2024年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区内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 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得补报)。©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宿城幼教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乡村学校在编幼儿教师公开选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的岗位、计划选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对象

  宿城区在编乡村幼儿教师(自收自支身份),满五年服务期限。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信息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公布选聘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时间: 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得补报)。报名地点:宿城区教育局402房间。

  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报名表;②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④学历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③—⑤项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进行缴费,面试费为100元/人。完成缴费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报名。

  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缴费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7月19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宿城区教育局402房间。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7月30日上午9:00-12:00。

  (三)面试

  1.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总分为100分,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成绩将在宿城在线公布。

  (四)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宿城在线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305(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226(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六、本公告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1.2024年宿城区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选聘教师报名表

  2.2024年宿城区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区内公开选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宿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