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对象
所有已完成平台注册的家长通过如愿微信公众号报名成功的监护人会分批次收到审核资料短信通知(备注:每天约有300名家长收到短信通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提示,携带相关审核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现场审核。
二、审核地点及时间(点击查看审核要求)
(一)新生七年级(城区)
审核地点:红寺堡区第五中学
审核时间:7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二)新生一年级
审核地点:红寺堡区第五中学
审核时间:7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三)城区购房的七年级村小毕业生
审核地点:红寺堡区第五中学
审核时间:7月29日开始,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三、现场审核相关资料
1.商品房。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契税发票。没有办理房产证须提供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住建局备案)、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二手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过户手续必须齐全。
2.小产权房。提供拆迁协议或公证书。
3.公租房、廉租房。提供公租房、廉租房证,及2024年的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两种。
4.自建房。提供宅基地证,2024年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两种。
5.租住房。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家庭的无房证明,及2024年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近3个月)至少两种。
四、户籍资料
户籍只是验证应入学学生和房屋持有人之间是否为监护关系。
1.房产持有人和应入学学生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只提供户口本。
2.房产持有人和应入学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
温馨提示:
1.所有租房住户入学,待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应入学学生审核完毕后,依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由教育局统筹调剂。
2.家长填报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未填报、未审核的家庭,均按照调剂处理。
3.家长有多处房产时,审核以系统填报房屋信息进行审核。
4.城区有房产的家庭,系统填报农村住房的无效,按照无房产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