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湖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才强县战略,着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严守操作规程,坚决依法办事,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稳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全程指导监督。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岗位、计划、编制性质
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0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详见《新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一览表》、《新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编制性质及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五、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截止日期为8月1日(含8月1日),如:40周岁以下,则为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则为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则为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8.本县在编人员不得申报公开招聘岗位,在服务期限内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同意报考的书面有效证明(见附件4)。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5年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截止报名时,在本县编制体制内被辞退未满3年、辞职未满1年或在本县上一年度公开招聘中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又放弃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说明
1.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和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核前必须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岗位所需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考生须提供该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已考试合格暂未取得证书的,可凭有效成绩合格通知单(证明)报名,在考核时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聘资格。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条件要求的岗位,可凭培训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但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7月15日,不含公告之日)前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5.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计划且涉及不同单位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按顺序选择单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顺序的要求进行。
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或聘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24年7月15日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审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组考单位相关通知要求,如有变化,按新通知要求执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7月28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
1.新化县人民医院和新化县中医医院的招聘岗位在新化县卫生健康局六楼报名。联系人:张永红 联系电话:19186597192。
2.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在新化县上渡街道中心学校(铁牛中学小学部)德望楼二楼报名。联系人:封明政 联系电话:13973843317。
(四)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以及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截图的实时电子户口本佐证资料。考生如实填写《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书》(见附件3)。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在此次招聘考试全过程中保持有效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或信息不畅通等无法联系考生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
有效报考人数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时,须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有效报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而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含60分)。
九、考试内容与时间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8日—9日。
(四)准考证领取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五)笔试内容:所有设置专业的岗位,笔试内容均为该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不限的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六)面试方式和内容: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一律外聘(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和县中医医院护理岗位,面试方式采取护理基本技能操作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并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使用。
十、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成绩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含60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gov.cn/)进行公布。
十一、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gov.cn/)进行公示。
十二、体检
按岗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和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取得该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级高的优先;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级相同的,以年龄大的优先(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范围。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限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相关资料报县委编委审批,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一经聘用,对在本单位工作未满首次聘用合同期限而要求流动的,按双方约定的内容进行解聘处理。新聘人员试用期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gov.cn/)进行公示。
(二)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后,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起,30日内将档案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EMS等方式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402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日内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一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书》(须双面打印)(见附件3),书须现场签名。
(六)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看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及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或通讯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八)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违纪违规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13907382430。
县人社局纪委,联系电话:0738-3221813。
(九)本《方案》由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