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防伪成绩单。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0日至7月22日。城六区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第征集的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再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
五区二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23日至7月25日。
(二)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第二批次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
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城六区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的相关规定:
1.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3〕106号)要求,只符合报考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须填报不少于2所该批次学校。
2.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资格: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
3.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招生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4.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收费执行批复的收费标准。
5.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三)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设置: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要求,今年我市遴选部分中职学校与本招生单元普通高中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其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招生区域、招生对象、志愿填报时间等与试点中职学校所在招生单元的普通高中一致,达到所在招生单元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
(四)五区二县根据市教育局中招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县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规定,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各区县志愿填报规定(含试点综合高中班)随本区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定。
(五)选报职业高中(不含试点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
(六)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投诉。凡违规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