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沟通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岗位年龄计算时间:25周岁及以下(1999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7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10楼人力资源部1021。
3.资格审查:提供报名表一份、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学历护士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护士执业证或考试成绩合格单、资格证书等,并按顺序装订。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同底)2张、考务费100元。
三、开考比例
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按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是否放宽开考比例和核减招录人数由医院研究决定。
四、考试
(一)护士岗位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总和为考生的总成绩。
1.面试。总分100分,占比40%,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考察考生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2.笔试。总分100分,占比6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
(二)药师、收费员岗位
1.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护理岗位总成绩末位同分者,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者,则由医院研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非护理岗位考试成绩≥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取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聘用管理
1.体检合格、经班子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根据《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新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有关说明
1.请考生关注医院官方网站:新余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xysfybjy.cn。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次招考工作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纪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0-6207522,联系人:张女士、彭女士。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