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既要保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同时又要满足城镇学校教师需求;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2024年暑期选聘教师名额共计100名,其中:高中学校24名、初中学校28名、小学30名、城镇幼儿园18名(具体名额和岗位附后)。
三、选聘范围
高中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农村初中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初中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农村初中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小学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农村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幼儿园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各设有选聘岗位的学校及城关镇镇区、洛门镇镇区、龙泉中心小学、龙泉中心幼儿园学校教师不在选聘范围。
县教育局发文聘任的管理人员,凡有意愿参加选聘的,须先辞去管理职务后,再以普通教师身份参加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2.参加公开选聘的教师任教时间须满5年(含2019年参加工作的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及项目人员),年龄均要求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6月30日。参加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须满两年但不得超过五年(服务期内特岗不允许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6月30日。
3.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1.高中: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2年以上,具有高中学段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2.初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5年以上,具有初中学段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3.小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5年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5年以上,或从事小学教学满5年以上(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
5.岗位要求:参加选聘的教师只能选报一个学科岗位。
(三)业绩条件
1.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学科选聘的教师,须在2021—2023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质量监测考试中,质量评价得分至少有在同类学校同学科排名前8名或学区统考排名前3名,且3年内不得有成绩排名处于后3位。
2.参加幼儿园、音体美学科选聘的教师,近3年内至少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小学符合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在2021—2023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质量监测考试中,质量评价得分至少有在同类学校同学科排名前8名或学区统考排名前3名,且3年内不得有成绩排名处于后3位)。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五、选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大厅。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师资格证、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原件(高荣誉须附文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学校(学区)选调介绍信、教学成绩证明(幼儿园不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2020-2023)、学科任教证明(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经学校(学区)党组织书记、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武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7月24日上午,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及内容:参与选聘的教师均参加笔试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理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70分。
3.试题命制:委托第三方命制。
(三)考核
考核满分15分,考核分数按实际分数计入总成绩。
1.年度考核(4分)。近3年年度考核基础分为2.5分,近3年每有一个优秀加0.5分(“特岗”、“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均按合格计算),年度考核等次以局直学校、学区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为准。
2.表彰奖励(3分)。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园丁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武山县教育工作“百佳”个人。分别计3分、2.5分、2分、1.5分;获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及教科研院所(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公开评审的优质课,分别计2分、1.5分、1分、0.5分。按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与正式文件相统一为准。
3.教龄分(5分)。每满一年加0.25分,不满一年不计分,加满5分为止。
4.地域分(3分)。按照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学校所在地域类别赋分,具体为:一类学校加1.5分,二类学校加2分,三类学校加2.5分,四类学校加3分。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人选确定
根据参加选聘人员总成绩,按学段、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被选聘学校一个学科多确定1名选聘对象的办法确定拟选聘人员。若后一名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出者依次优先选聘。报考岗位人数未达到1:2的,取消该岗位。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信息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按岗位设置和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凡选聘到城区的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3429815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938-3421576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8-316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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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