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制定本方案。
1.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各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流程等信息,立足服务群众,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各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奖励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违规行为。
(三)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各学校严格执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全面执行阳光分班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2.招生范围
(一)白城市毓才学校
执行民转公过渡期招生政策,按照划定的学区优先招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区内生源不足时,可以在城区跨学区招生。
(二)市直民办学校
优先满足城区学生入学需求,在城区招录不满的情况下,可适当在白城市域内其他县(市)招生,不得跨市(州)招生。
3.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录新生入学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录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建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招生办法
(一)白城市毓才学校
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录取,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市直民办学校
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入学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5.学区查询办法
白城市毓才学校学区查询:关注“洮北教育”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服务”→学区图→在搜索栏输入小区名称→点击“地图定位”→即可呈现该小区所属的学区。
6.招生流程
(一)发布公告
7月10日—7月12日各学校发布招生公告,按照《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入学流程和报名时间等。
(二)入学报名
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商业用房,车库产权等其他性质用房不作为学区房入学条件,没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区房屋抵押贷款,需持贷款合同、银行近6个月的还款流水记录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房产证明。
学区房已入住新建住房,非个人原因导致暂未办理产权证、户口未迁入,需携带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
学区房屋拆迁,需携带拆迁协议书、原房屋产权证、回迁安置证明等原始证明材料。
学区房由三代共同居住,孩子出生后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从未迁动过,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父母无房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透明塑料档案袋装齐,上交学校。(档案袋封面上写清学生姓名、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
市直民办学校同步开展报名工作。
(三)资格审核
7月22日—7月26日各学校对学生报名提交材料严格审查,对材料有疑义的,学校统一到相关部门集中核对,并组织人员入户核查。
(四)公示名单
7月29日—7月31日各学校将确认后的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前进行公示。
(五)招生录取
8月1日—8月3日各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中小学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阳光分班
8月14日—8月15日各学校对新生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整理,为阳光分班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学校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教育局根据分班工作日程安排,选派人员现场监督各校分班过程。分班完成后,家长代表、班主任、校长、纪检监督工作人员在班级的学生名册上签字并公示(一式三份,将其中一份分班名单张贴在学校大门口显著处,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严格规范分班管理,电脑分班结束,学生不允许调班,学校起始年级一年内不允许转学,将新生相关信息录入学位锁定查询信息库。
7.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招生工作专班将对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监督指导,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白城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招生工作,确保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公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结果。各学校招生简章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三)履行控辍职责
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小升初入学工作管理,小升初入学学生流失或辍学,相关学校要配合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失学。
(四)强化招生监督
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局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3212010
纪检监督电话:3218026
8.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为保障每个孩子能够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起始年级实行“阳光招生”入学办法。为全面了解招生政策,现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白城市毓才学校招生办法?
优先录取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城区其他学区招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学位房锁定政策?
2024年白城市毓才学校入学实行“学位房锁定政策”。新生学区房屋产权为一年以上才确认为学区房,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同一套产权房,在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不得重复用作学区房申请学位(符合国家政策的多胎子女除外)。
不符合“两个一致”?
学区房户籍是洮北区农村户籍可以不迁户籍正常招录,非洮北区农村户籍,必须把户籍迁到学区后正常招录,非洮北区农村户籍报名时学校正常登录信息,随机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在学区内而无房屋产权的、租房居住的、暂住亲友房屋的报名时学校正常登录信息,随机录取。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到洮北区教育局报名,由洮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关于随机录取方式?
7月26日各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教育局根据随机录取工作日程安排,选派人员现场监督各校随机录取过程。录取完成后,家长代表、班主任、校长、纪检监督工作人员在录取名单上签字并公示(一式三份,将其中一份录取名单张贴在学校大门口显著处,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市教育局备案)。
超过报名时间未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新生报名需要的相关手续按照各校确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区房学位政策。超过招生日期再报名的学生,即使符合学区要求,在学区内学校名额已满的情况下到洮北区教育局报名,由洮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