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的签约服务我县的2024届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4.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公开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4楼)人事师培股。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
2.相关证件:①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各2份,同时查验原件。②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③与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的《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协议书》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及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7月18日下午3:00-5:00到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四楼)人事师培股领取《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四)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领取的《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注意事项
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带1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1支黑色墨迹签字笔,凭体检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需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带眼镜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4.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约400元左右现金(自备零钞),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
5.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一)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和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筛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川教函〔2024〕302号)要求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后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7月19日—7月25日。
(三)考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1500字左右的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2份
内容包括:①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居住地、何时毕业于何校、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②家庭主要成员状况(居住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③本人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工作学习情况,报名信息中涉及到的获奖情况,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④本人和直系亲属是否参与邪教非法组织和是否遵纪守法情况;⑤个人简历(进入高中时起算至今,年对年,月对月,时间不间断);⑥材料结尾请注明:本人承诺,无任何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被执行情况,以上材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责任由本人承担。承诺人本人须亲笔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2.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2份(附件3)
逾期不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请将相关资料于2024年7月25日前交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四楼)人事师培股。
3.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人员务必于7月25日前联系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完成档案转递。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时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按拟聘人数等额提供乡村幼儿园岗位人数,考生根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从第一名起,依序选择聘用岗位,未选择聘用岗位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并按《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教体发〔2022〕8号)规定的违约处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叙永县的服务期按泸市教体发〔2022〕8号规定执行,同时还须符合叙永县基层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叙永县卫生健康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6222240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34179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点击查看
1.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表
2.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3.叙永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