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汕头龙湖区民办学校秋季招生名额及收费情况表

时间:2024-07-04 15:56:00   来源:龙湖区教育局     [字体: ]
【#小升初# #2024年广东汕头龙湖区民办学校秋季招生名额及收费情况表#】®无忧考网从龙湖区教育局获悉,2024年广东汕头龙湖区民办学校秋季招生名额及收费情况表已发布,请学生及家长认真阅读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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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招生工作

  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实行免试升学,按照对口直升(具有本区学籍和户籍的学生)、电脑派位和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位安排。在保障本市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初中的基础上,我区将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初中就读的比例。

  (一)报名时间

  所有在龙湖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均需网上报名。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10日至7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通过手机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方e校通”,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龙湖区”,再点击“初中”,进入“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初中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0日8:30—7月14日17:30)。

  各小学应认真审查毕业生资格,要严格审核毕业生户籍情况,户口迁入龙湖区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龙湖区户籍的返回生:属龙湖区户籍在异地借读的毕业生需回龙湖区升学的,应于7月4日至7月6日带户口簿、房产证、毕业学校证明(原件、复印件)到龙湖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经审核无误后7月10日8:30 - 7月14日17:30登录“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初中报名页面进行网上报名。

  回户籍地升学的毕业生:在我区小学就读的非龙湖区户籍毕业生如要回户籍地升学的,按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入学。

  (二)录取办法

  初中阶段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时网上报名,分为三轮进行录取:第一轮,民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区内公办寄宿制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三轮,公办初中分批录取。

  第一轮,民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所有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返回生,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并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多可填报10个本区民办学校志愿、2个市直民办学校和1个区外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志愿,电脑随机摇号分本区民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跨区民办学校三批进行,经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及第二轮'公办寄宿学位、第三轮'公办学位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4)。

  第二轮,区内公办寄宿制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024年秋季蓬鸥中学提供250个初一级寄宿学位。按照中心城区片、原外砂、新溪、下蓬片小学毕业生比例分配招生计划(具体分片区计划详见附件1)。蓬鸥中学寄宿学位招生作以下安排:

  所有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返回生可填报蓬鸥中学寄宿学位。各片区按顺位进行录取(各顺位学生类别详见第三轮表述)。片区报名人数少于该片区招生计划的,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该片区招生计划的,当到某个顺位剩余学位不足安排该顺位报名学生时,则在该顺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被蓬鸥中学寄宿学位录取的,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及第三轮'公办学位录取。

  第三轮,公办初中分批录取:

  非中心城区片(即原外砂、新溪、下蓬片)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对应中学,户籍返回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直升初中进行安排(见附件7)。非中心城区片初中对口直升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采用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对应小学非汕头市户籍毕业生。

  中心城区片公办初中学位按以下顺位进行安排,第一顺位按对口直升安排,第二顺位按政策进行安排,第三顺位实行电脑派位,第四顺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

  第一顺位,具有龙湖区户籍、学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对应中学(安排表见附件8);具有龙湖区户籍、学籍的民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直升初中进行安排,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尚未划定对口直升初中的,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初中。

  第二顺位是政策照顾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顺位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不分先后):

  ①具有龙湖区中心城区片户籍的返回生,符合“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条件的,按照户籍所在地对应片区组别派位,不符合“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条件的,统一参加中心城区片2组的派位;

  ②具有龙湖区学籍的本市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对应片区组别派位;

  ③具有龙湖区学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湖区中心城区片有有效房产的非汕头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对应片区组别派位;(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下文同;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以上三类学生均通过填报志愿及电脑派位安排学位(派位组别安排见附件9) ;

  第四顺位是具有我区学籍的非汕头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已符合二、三顺位条件的除外),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含非中心城区片有空余学位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电脑随机摇号安排表见附件10;

  在安排完第一、二顺位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包括市属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将通过电脑派位安排第三顺位学生。电脑派位组别按小学毕业学校分为中心城区片1组、2组,共2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学位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按就读意愿排序填报,必须填满对应组别内所有公办中学志愿,才能确保安排到公办学位。

  在原外砂、新溪、下蓬片所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湖区中心城区片有有效房产并满足“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中心城区片2组派位。如有需要的学生可填写申请表并向毕业学校提交户籍和有效房产证明,毕业学校负责审核资料原件后,收集复印件和申请表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按程序审核同意后,只能参加其申请的组别电脑派位。

  安排完第三顺位学生后,第四顺位学生在中心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含非中心城区片有空余学位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差额录取。在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参加摇号的所有学校,增加摇中几率。电脑随机摇号未被摇中的学生可自行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根据今年毕业生情况,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金湾学校、中阳学校初一级招生暂作以下安排:(该项安排非长期政策,需视当年对口直升学校毕业生具体情况确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填报金湾学校:①具有龙湖区学籍的港澳台人士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士子女或具有龙湖区学籍的港澳台、外籍学生;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叶岛、东海岸新津片区(津河路以南,阿里山路以北)有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柏嘉半岛、珠港新城片区、东海岸新津片区(东海岸大道以北,阿里山路以南)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可填报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阳大道南侧,韩津路东侧片区(悦江府、观澜府、观云府、和汇湾、润溪府、蔚蓝湾、檀悦府、誉境阳光、保利天汇、誉禧阳光)有有效房产的龙湖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或龙湖区户籍返回生可填报中阳学校。

  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金湾学校、中阳学校三所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初中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继续按照所属顺位参加填报志愿的公办初中的录取。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金湾学校、中阳学校若有剩余学位,将参加中心城区片第三顺位派位。

  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作为市直属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初中部录取本校小学毕业生、政策照顾生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剩余学位参与第三顺位派位。

  (三)注意事项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时未提交真实、完整信息,造成学位安排顺位出现问题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后果。

  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将不再参加公办学位的录取。所有采用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将分批公布学生录取结果,家长可在 “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市属民办学校在本校网站公布)。8月13-15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被录取的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被公办学校录取的,按通知的时间到校注册。

  未参与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我区初中学校的学位安排。龙湖区户籍学生如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15日前向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户籍等证明,经区教育局核准,将在公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束后,视各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初中新生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生。学校实行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各校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使家长和学生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保证初中入学组织工作顺利进行。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定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要按照《汕头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纳入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4。市直及外区其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龙湖区户籍学生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到本区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自主组织补录。补录须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学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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