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四、福利待遇
工资、绩效、安家费、人才补贴、四险二金;带薪年休假、食堂餐卡、生日礼物、节日礼品;免费培训、进修、每年免费健康体检等。
五、薪酬优势
(一)凡引进的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按以下标准发放安家费:
1、现任省级及以上一级专业学术委员会副主委以上委员(含副主委),或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予以100万元的安家费。由本人提出立项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每年提供5-10万元科研经费。
2、现任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予以60万元的安家费。由本人提出立项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每年提供5-10万元科研经费。
3、现任三甲医院学科带头人:予以50万元的安家费。由本人提出立项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每年提供5-10万元科研经费。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万安家费,在职博士研究生30万安家费。由本人提出立项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每年提供5-10万元科研经费。
5、985、211、双一流国家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予以20万元的安家费。
6、业内公认的一本医学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予以10万元的安家费。
7、985、211、双一流等国家重点院校和业内公认的一本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予以6万元的安家费。
(二)凡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人员(正式在编职工),从来院工作起发放一年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985、211、双一流等国家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本科生每月2000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7日上午9∶00-7月1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2024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7月26日下午17∶00。考试时间暂定7月27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放宽至2024年10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资格复审时提供)。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7月11日15∶00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考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合成: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多不超过2次。
十、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六)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
十三、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
18570239810(谭老师)
18570239800(莫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
0731-28681082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0731-28681089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760
附件>>>点击查看
2024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