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职数
各选聘学校、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报考范围为:秀山委组〔2022〕18号文件所列城区学校以外的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电大分校、城区中小学选聘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及后出生);城区幼儿园选聘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及后出生)。
3.报考电大分校、中小学教师的,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有2个学期达到所在学校(二级法人及以上)前2/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有2个学期达到所在幼儿园教师中排名前2/3。
4.报考电大分校、中小学教师的(幼儿园教师除外),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中,所任教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至少有2个学期同时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一类小学农村学校的教师教学成绩仅与农村学校排名),当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放宽到前2/3。教育系统内借用、交流(支教)、挂职学习人员按用人学校所属类别进行排名。未经县统一命题考试的学科教师和在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其教学成绩由学校(单位)根据相关考核情况确定其是否达到同级同类学校前1/2,当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放宽到前2/3;经组织同意选派出国、援藏支教、驻村的人员,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的,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报考条件;参加国培置换脱产学习和正常产假期间的人员,其教学成绩视为达到报考条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中学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仅限溶溪中学、隘口镇中学及严重超编学科教师有富余的中学。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人员。
2.截至2024年8月31日,教师首聘(入编后)未满3学年的人员和县外调入我县学校工作未满3学年的人员。
四、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委学术报告厅。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
②任职情况加分证明和任教学科证明(由学校出具);
③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4个学期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见附件5。同时由学校提供4个学期所有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及排名花名册。)
④经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4.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近两年教学成绩、年度考核情况在现场进行审查;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7月6日下午2:30—5:30在县教委一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笔试(100分)
笔试由县教委与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的教育方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三)绩效考核(100分)
根据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4个学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排名,按绩效考核得分计分办法计分(见附件4)。
(四)加分(10分)
有附件2涉及加分项目的,所加分值计入选聘总成绩,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名单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网(http://www.cqxs.gov.cn/bm/jw/)“政务公开”栏或“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选聘成绩计算
选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绩效考核得分(70%)+加分。
(六)选聘成绩公布
笔试次日12:00前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网(http://www.cqxs.gov.cn/bm/jw/)“政务公开”栏或“秀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选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岗位
岗位确定根据考生所报考单位、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绩效考核得分、加分高者优先。当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服从调配人员中进行调配,依据岗位对应的学科要求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七、考察
由县教委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
(一)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考察,所占名额从选聘岗位职数中减除。
(二)选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确定考察人选:县教委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选岗的方式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网(http://www.cqxs.gov.cn/bm/jw/)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选聘总成绩、选聘单位等应公示事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拟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
九、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
考核、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工资按学历重新核定。调动后可根据调入学校岗位余缺情况和相关要求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
十、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整个选聘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选聘。考试、考察及试用合格后放弃选聘的,将记入其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我县公开选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考试、考察、公示等事项请电话咨询县教委人事科:76868800(王老师)。
附件>>>点击查看
1.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加分表
3.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工作人员考核计分办法
5.个人绩效考核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