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招生政策
(四不变一明确)
1.招生基本原则不变。坚持普及普惠、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的总原则不变。
2.招生对象要求不变。具有我市户籍或者常住人口,年满三周岁的儿童可以进入小班就读,年满5周岁可进入大班就读,未满3周岁可进入幼儿园托班或专门的托育机构就读。
3.招生录取办法不变。实际报名人数小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全额录取,若实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摇号等方式录取。
4.规范招生和办园要求不变。要求幼儿园做到招生规模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严格执行发改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持科学保教,坚决遏制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的倾向。
5.明确业主优先政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的入园需求。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可以适当招收非小区业主子女。
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四不变一优化)
1.招生基本原则不变。持续强调“公办免试就近、民办免试入学”、“两个统一优先”、“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
2.招生对象要求不变。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户口或常住人口的子女以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龄原则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户口、常住人口的子女且今年6月完成小学学业的儿童少年或在外地已经完成小学学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招生政策规定不变。持续强调实施“阳光招生”、“学位年限制”、“均衡分班”、控制公办学校择校、禁止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提前告知、严格执行特殊情况入学规定等。
4.公正便民做法不变。继续实行市区公办初中招生网上上传资料、网上审核、网上派位;继续实行民办初中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实行100%电脑派位政策。
5.优化民办学校招生安排。继续执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政策不变,综合考虑我市小学毕业生人数增加的情况、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以及今年花山区、雨山区的核减目标任务,确定雨山区辖区内中加双语学校初中压减招生计划30人,建中学校小学部调减招生计划40人,初中部招生计划增加20人。
关于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八不变一调整)
坚持八个方面政策不变
一是录取的基本条件、原则、依据不变。
二是考试总成绩及呈现方式不变。中考总分为780分,其中文化课总分680分、理化实验考试20分、体育考试60分,综合素质评价20分,文化课成绩以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方式呈现;
三是省示范高中指标生100%分配到校政策不变,计算公式没有调整;
四是录取批次不变,仍然设置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三个批次;
五是博望区考生和郑蒲港学校考生仍然执行以往政策,根据所选考区来执行相应考区招生录取政策;
六是招生禁止性规定不变。学籍不满三年考生不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志愿;不得招收借读生等;
七是特长生公平公正招生政策保持不变,各县也相应制定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八是严格学籍管理规定不变。低于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和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调整优化招生计划
一是优化招生计划安排。今年中考各考区报名人数共计18673人,与去年相比减少430人。市区考区报名人数6288人,减少194人;含山考区报名人数3427人,减少136人;和县考区报名人数3933人,增加4人;当涂考区5025人,减少104人。针对中考报名人数减少的情况,在保证普通高中招生占比与去年基本相近、三县普高招生占比也大体相同的前提下,对各公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全市共安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2502人,其中市区普通高中计划4562人;含山县普通高中计划2185人;和县普通高中计划2515人;当涂县普通高中计划3240人。
二是增加市二中科学特长生招生。鉴于市二中是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学校,为支持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同意学校在总计划内招收20名具有创新思维的科学特长生,纳入提前批次招生。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可见2024年马鞍山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