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 #2024年浙江舟山市青少年体校初中招生公告#】©无忧考网从舟山市教育局了解到,2024年浙江舟山市青少年体校初中招生公告已公布,具体如下:
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是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解决市青少年体校集中就读、集中训练的招生就读问题,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3号精神,市青少年体校自2019年开始,在南.海实验学校开办少体校班。为顺利完成今年初中年级的招生工作,结合市青少年体校设置项目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市青少年体校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入的运动员学生原则要求为本市户籍或学籍。如未在本市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市外学生报考,需经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市外户籍的学生在报名时必须与市青少年体校签订相关协议。
(二)符合市青少年体校各运动项目测试要求,且具发展潜力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将入读八、九年级的运动员。
(三)符合篮球、排球项目稀缺特殊条件标准的运动员,如专项素质和技术测试成绩或文化成绩未达到录取标准,但发展潜力较大的,在相应项目招生未满员的情况下,对具备稀缺特殊条件的运动员(男子篮球骨龄预测1.90米及以上,女子排球骨龄预测1.78米及以上),可放宽相应条件,由测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列入招生对象,但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
二、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五人制、三人制)、排球(女子)、沙排、田径、射击、摔跤等六项。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分配
七年级35名,其中田径8名,篮球9名,排球6名,沙排3名,射击5名、摔跤4名。八年级6名,其中篮球3名,田径1名,沙排1名,射击1名。九年级4名,其中田径1名,篮球1名,排球1名,摔跤1名。(个别项目招生人数不足,可相互调剂)。
四、招生年级、年龄要求
七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八年级: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九年级: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五、招生要求
(一)品德表现:招收的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师长、诚实守信、上进心强,综合素质评价为良好及以上,无行为失范表现,无心理疾病问题,无处分记录。品德评定为B等或良好及以下,需进一步了解后确定是否录取。
(二)文化成绩:招收的学生文化成绩良好,七年级新生,小学毕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功课成绩总分在240分(含)以上或各学科成绩均C等以上,成绩含有D等的需提供四门功课具体的分数证明,无法提供具体分数的四门功课赋分按等次下限计算总分。八、九年级学生,上一学年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期末考试成绩总分在300分(含)以上。
(三)录取规则
1.根据各项目测试成绩通过要求,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直至录取名额满额为止。
2.测试评分标准及录取要求具体见各项目招生章程。
六、测试项目及内容
(一)体检:由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指定一所医院,考生自行前往进行常规身体检查。
(二)专项素质和技术测试:
田径:60米、1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垒球、铅球、立定跳远,根据所招收的项目测试其中二项。
男篮:V型运球上篮、定点罚球、助跑摸高、身高形态预测等四项。
排球:30米速度跑、立定跳远、对垫、身高形态预测等四项。
沙排:沙地摸高、沙地三角移动、沙地30米跑等三项。
摔跤:形态测试、跤感、协调性、立定跳远等四项。
射击(手步):脚尖平衡、持枪保持、叠弹壳、激光枪测试、平板支撑等五项。
报考学生因伤病无法参加专项素质和技术测试的,凭县区以上比赛成绩证明或形态、骨龄等资料,由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招生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通过舟山市教育局网站、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舟山市青少年体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0日16点止,报名时需持报名表原件(加盖输送学校印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基本信息表、毕业生登记表或期末成绩单(期末成绩公布3天内上交)、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及2寸电子证件照。报名地点为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302号310室市少体校学生科,联系人:洪老师、章老师,电话:0580—8170355、8170332。
(二)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形态机能、素质和技术测试、专项运动成绩认定。由招生测试小组组织实施。
(三)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机制。品德表现和文化成绩达到标准要求后,按专项素质和技术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专项素质和技术测试成绩相同,则按专项技术成绩择优录取。招生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确定录取名单。
八、管理措施
(一)招入的运动员学生为南.海实验初中学籍,在校期间的文化学习主要由南.海实验初中负责,舟山市青少年体校选派一名教练担任班主任,两校实行共管共育。
(二)学生一经录取,由学生和家长共同与体校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条款,特别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保证参加训练、比赛等要求。
(三)对教练员违反招生原则及要求,一经核实,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四)教练员负责运动员初中三年的运动训练,不可无故弃教弃练,如若少体校班学生品德表现差,严重违反舟山市少体校、南.海实验初中两校校纪校规,记过二次以上的;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加系统的训练;根据双方签订协议内容中所作出的,退回原籍学校。
九、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市青少年体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长担任副组长;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相关领导为成员。
下设招生测试小组,全面负责体校招生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处室、市青少年体校、南.海实验学校等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1:舟山市青少年体校初中体育招生报名表.docx
附件2:2024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篮球项目初中招生章程.docx
附件3:2024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排球项目初中招生章程.docx
附件4:2024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沙滩排球项目初中招生章程.docx
附件5:2024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射击(手步)项目初中招生章程.docx
附件6:2024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摔跤项目初中招生章程.docx
附件7:2024年舟山市青少年体校田径项目初中招生章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