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滨州中考招生录取须知公布

时间:2024-06-04 16:26:00   来源:滨州市教育局     [字体: ]

【#中考# #2024年山东滨州中考招生录取须知公布#】®无忧考网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公布的《2024年山东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了解到,2024年山东滨州中考招生录取须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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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填报淄博师专学前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市教育局将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前统筹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并签订“承诺书”的方具备录取资格。根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定向志愿录取未满的,从报备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随机调剂。投档过程中若出现分数相同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

  2.市城区指标生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本校指标生计划数和报考该校志愿考生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参照线,参照线下30分为该校市城区内各初中学校(含滨州北海中学)指标生最低录取资格线。最低录取资格线及以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生计划统一使用。

  3.第三阶段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在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选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时,学生及家长必须提前了解拟选报志愿学校的收费标准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填报志愿后,视为认可该校收费标准和办学情况,按志愿录取后,不得更改。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同胞子女,加10分录取。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按市政府关于关爱公安民警相关政策落实。烈士子女、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滨政联〔2022〕1号)规定执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消防救援部队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40号)要求参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一项惠政策。

  6.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和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招生学校应于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考生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教育局,归入总录取库。所有录取工作原则上于7月31日前完成。

  7.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投档按照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进行。报考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类别考生线上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计划1∶1投档。投档过程中若出现分数相同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由组织录取的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学校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