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辅导员40名、小学辅导教师80名和心理辅导教师5名,共计12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专业知识;
2.神木户籍(落户时间截至2024年5月26日(含));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2日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不予聘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神木新闻网(https://www.sxsm.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招聘信息发布后,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4日8: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神木市青少年宫一楼(滨河新区领秀花园北门对面)。
3.报名需提交材料:《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小学辅导教师和心理辅导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https://www.chsi.com.cn/),考生现场照相,费用自理。
4.报名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务相关信息将在神木新闻网(http://www.sxsm.com.cn/)公布。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
2.内容及分值。幼儿园辅导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及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小学辅导教师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心理辅导教师笔试主要内容为心理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均为1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所需提供的资料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复审),笔试成绩在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达不到1:3比例,达到笔试成绩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报考幼儿园辅导员和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辅导教师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活动组织两项内容,分值各为60分、40分;报考其余岗位的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活动组织,分值为100分。教材统一使用各相应科目现行教科书。
(六)体检
各岗位考生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性计算生成)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由市教体局会同公安、发改科技、人社等部门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的成绩(不低于低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当神木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再需要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时,人力资源公司可单方面逐步或全体解聘。
四、待遇及管理
1.本次招聘的幼儿园辅导员、小学辅导教师和心理辅导教师属于临时聘用人员,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入,一年一聘,在聘期内经学校考核良好,家长、社会评价满意,进入下一年度聘用。
2.招聘的小学辅导教师、心理辅导教师工资本科每月4000元、研究生每月4200元,招聘的幼儿园辅导员工资每月3500元。其中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享受所在学校市级奖金福利待遇。
3.受聘人员聘用期间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学期考评、学年考核,凡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人员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考察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相关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2—8332284
附件>>>点击查看
1.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小学辅导教师、心理辅导教师招聘计划
2.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小学辅导教师、心理辅导教师考试报名表
神木市小学辅导教师、幼儿园辅导员及心理辅导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