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临床医师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
2、招聘条件
临床医师:临床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硕博导优先考虑。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高级技术人员可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至rsk1520@163.com。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5月30日止。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处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统一到本院或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邮箱:rsk1520@163.com
联系电话:6630520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长中路301号
邮政编码:200072
监督电话:66301001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