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精神,现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4名。其中:庆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名,庆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市外在职人员)。
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要求硕士和本科专业方向一致。
具体岗位详见《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热爱“三农”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
8.已在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就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庆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体检、确定拟引进对象、公示、备案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任选一种,不得重复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14:30—18:00),网上报名人员须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94792424@qq.com。
2.报名地点: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12号(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302室)。
3.报名材料: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①2024届毕业生须在(附件2)就读院系及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栏签注意见并盖章、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需盖章)、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的学历报告)、学位证。已就业人员同时须提供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命题。指定第三方机构或聘请行业专家统一命题,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组成人员中,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1)博士研究生经面试直接确定为拟考察对象人选;
(2)硕士研究生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考察对象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
各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考察对象。
(五)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提出拟引进建议人选,经汇报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同意后,签订人才引进意向性协议。已确定的拟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取消资格的,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人员务于2024年7月底前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须提供与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原件资料到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审考察工作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核及考察合格者,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拟引进对象在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九)备案和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庆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相应工资标准。
四、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证件不全、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或与引进条件不符合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庆阳市农业农村局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0934-8215093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934-8218957
附件:附件1: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招录简表.xls
附件2:庆阳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xls
附件3:诚信书.docx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