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聘用结果公开的制度。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共51名,详见附件《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满足应聘岗位的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因经济问题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有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业法规的人员。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相关事宜均在普定县人民医院(www.pdxrmyy.cn)通知公告栏、微信公众号“普定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布。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5月8日9:00-2024年5月10日18:00。
2.方式:线上报名。通过扫描本简章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岗位。
3.报名须知:所有报名人员需认真阅读本简章,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不满足岗位条件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审核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1日。
2.审核方式: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考生可在报名后24小时内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普定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陈述申辩。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普定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打印准考证时间与考试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试
1.考试方式:根据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确定考试方式。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大于6: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小于或等于6:1的,仅“面试”。
2.考试内容及分数计算
①考试内容:专业基础及相关知识。
②分数计算:笔试和面试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分数=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其中笔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低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方式仅为面试的,考试分数=面试分数。
③考生后得分(总成绩)=考试分数+加分分数。
3.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入围面试的所有考生,具体情况如下: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参加笔试的考生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若考生未通过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依次递补;考试方式仅为面试的所有报名考生直接进入复审。
②资格复审的地点及要求:资格复审人员须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含复印件一套)到普定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在普定县人民医院及“普定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4.面试: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低分数线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5.加分条件:
报考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医师岗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加5分;报考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医师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加5分,取得助理全科规培证书的加3分。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考试,但证书未下发的可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医院由普定县人民医院指定,费用考生自理。
4.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相关岗位不再进行二次递补。
(六)考察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政治标准和专业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个人诚信等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接到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不影响录用的,经普定县人民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实属实,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报考普定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普定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方案》、《普定县人民医院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医师类岗位待遇参照同级别贵州省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
2.护理类、技师类、行政后勤岗位待遇根据岗位工资+学历工资+院龄工资+考核绩效对应标准执行。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待遇,由拟录用人员自主选择固定月薪或参编待遇,固定月薪标准按照《普定县人民医院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执行。
4.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研究生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均可享受安家费,发放标准按照《普定县人民医院引进人才安家费发放管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普定县人民医院各医共体分院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各分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方案执行。
六、有关说明
1.普定县人民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取消聘用资格。
2.如本次招聘各岗位人数未招满,此招聘简章长期有效,应聘人员可通过邮箱pdxrmyy1938@126.com报名,考试合格,考察通过,予以聘用。如另有相关补充事宜在普定人民医院(www.pdxrmyy.cn)通知公告栏发布。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内容,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普定县人民医院所有。
咨询电话:0851-38222713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1-38222539纪检监察室
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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