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71名(市中心医院54名、市妇婴医院4名、铁岭卫生职业学院5名、铁岭县中心医院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双一流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及择业期内(2022、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自愿履行医疗岗位的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本科学历毕业生除外)并能够按期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到;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7.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科阶段须为医疗类,并且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方向一致。
具体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委培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签约、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拟校招学校以及APP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8:30—5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填写《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明确报考岗位,将报名登记表EXCEL版以及资格审查材料PDF版(汇总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tlswjwgccrczp@163.com。发送文件以单位岗位+姓名+电话号码命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初审在网上报名阶段进行,复审在签约前进行,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参加考核。现场审查时,除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还需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5.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含、省部级、地市级、校级荣誉证书),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提供高级别证书即可。
6.参加社会实践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核
考核地点:中国医科大学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超过1:6比例的岗位,采用两轮考核;若不超过,直接进行第二轮考核。
第一轮考核通过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满分10分。通过考生提供的所获荣誉及成绩单进行评价,其中:荣誉满分5分、省部级荣誉满分3分(每提供一项荣誉即可),地市级荣誉满分1.5分(每提供一项可加0.5分),校级荣誉满分0.5分(每提供一项可加0.1分)。如出现综合评价成绩并列者,按照毕业生成绩单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第二轮考核人选,入围考核的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考核。
第二轮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时间为8分钟,回答规定问题,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医德医风等。考官分别依据赋分标准赋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现场考察环节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出现并列者,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签约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签约,签约在成绩公布之后进行。放弃现场签约的,可按考核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无人报考或考生放弃签约且无人递补的招聘岗位,可在相同学科内,面向经过考核后未能进入签约范围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过洽谈的方式签约。签约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
以本科学历临床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入职二年内取得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教师岗位除外)
(五)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和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7月3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核,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到市人社局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录用后,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六)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4年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咨询电话:024-72813733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