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部分县级部门面向县内乡镇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名额
本次部分县级部门面向县内乡镇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共46名,详见附件1。
二、比选范围
县内乡镇符合条件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比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符合本公告和《三台县2024年部分县级部门面向县内乡镇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4.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比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岗位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档案身份为工勤的人员。
5.有回避情形的、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比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查阅公告及其附件等,了解相关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三台县2024年部分县级部门县内比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3)资格审查。报考者在2024年4月25日上午12:00前向报考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①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三台县2024年部分县级部门县内比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毕业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
④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比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备案。报考者在2024年4月25日上午12:00前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三台县2024年部分县级部门县内比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备案。
(二)岗位调整和准考证领取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比选人数未形成差额的,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被取消计划的岗位,由县委组织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或者报考者放弃比选。准考证领取以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不另行公布。
五、比选
比选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和公示
根据岗位比选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比选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主考官分数确定),在三台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全面考察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考察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和考察有异议的,待调查核实后按规定办理。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比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组织人社部门举报。
九、其他事项
(一)公务员可报考事业、参公岗位,但不保留原身份。事业人员不可报考行政、参公岗位。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比选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
(二)参加比选人员在备考期间须在本职工作岗位尽心履职。若造成工作脱节、工作失误的,不予调动。
(三)本次比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816-5333476;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16-5336372。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0816-5331280;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6-5332323。
附件:1.附件1:三台县2024年部分县级部门面向县内乡镇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pdf
2.附件2:三台县2024年部分县级部门县内比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