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京山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京山市城区学校教师需求情况,京山市开展2024年度专项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度拟专项招聘教师76名,其中高中(中职)58名(京山一中22名、京山五中17名、市中等职校19名),初中16名(京源实验学校3名、文峰学校2名、实验中学4名、绀弩中学5名、新市一中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以及上述学校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省内外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正式聘用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省内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仅面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正式聘用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京山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道德与法治(政治)、数学、物理、化学专业教师招聘岗位,面向上述1、2条对象进行招聘;信息技术、护理、电子电器和学前教育(中职)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还可面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进行招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正式聘用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3.坚持严格管理、严守纪律的原则;
4.坚持科学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在招聘单位进校宣传或组织召开见面会时,直接面呈报名资料,报名地点为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楼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星火厅。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2:00。
具体地点和报名事宜考生可提前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及联系人见附件3。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前或现场填写《京山市2024年度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相关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提供其它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测试
1.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
2.测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时间为准(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测试形式:测试采取面谈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岗位和报考人数比例不得少于1:3,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放宽招聘比例,但试讲成绩不得低于70分。
(1)面谈。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生面谈。面谈分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进行,面谈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谈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试讲环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的,根据面谈成绩由高至低按1:5的比例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由专家评委组组织考生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无生上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评委现场打分,考生现场确认成绩并签字。试讲划定低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排名。根据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成绩公示:测试结束后一周以内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试讲成绩。
(四)考察及体检
1.根据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试讲成绩第1名考生自动放弃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次递补。试讲成绩排序末位出现并列时,取面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2.与拟聘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资格,按照应聘人员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选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于2024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追究违约责任,按照考生试讲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专项招聘由京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京山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市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京山市教育局人事股0724-7224160
监督电话:京山市人社局事业股0724-7226990
附件>>>点击查看
1.《京山市2024年度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
2.《京山市2024年度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
3.《京山市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京山市教育局
京山市人社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