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次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卷、成绩呈现和使用

时间:2024-04-02 12:12:00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

【#高中会考# #2024年第二次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卷、成绩呈现和使用#】©无忧考网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第二次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4年第二次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卷、成绩呈现和使用已公布,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11日-12日举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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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合格性考试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本次合格性考试各科目的考生答卷以计算机扫描技术为依托,实现客观题直接识别评分。

  第二十一条合格性考试成绩公布(查询)将以“等级”“分17数”形式呈现,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A—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

  第二十二条合格性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定、分数统计、等级转换后统一公布,考生本人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

  第二十三条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第二十四条参加合格性考试同一科目两次或以上考试且取得考试等级的,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会自动显示考生该科目的等级。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符合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要求的基础上,可自主确定本校招生专业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录取标准,但需要报省招考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