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家乡,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扩大视野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同时为在京优秀人才来湘来潭、回湘回潭创优条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启动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北京专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数104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计划数48个(A类岗位)、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岗位计划数56个(B类岗位),具体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
二、引进程序
A类岗位:按统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在北京现场报名地进行)→面谈+面试(在北京进行)→体检→岗位安排→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B类岗位:按统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在北京现场报名地进行)→笔试+试教(分岗位分别在北京、湘潭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相关信息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教育局(http://jy.xiangtan.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省属在潭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非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其他证书。
3.考生的专业以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引进岗位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A类岗位由市人社局认定;B类岗位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岗位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22日(星期三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北京亚奥国际酒店20楼云鼎厅(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大屯路甲1号)。
3月22日上午(星期五)9:00-11:00,在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大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入校需提前一天预约)。
(二)报名方式
本次引才所有岗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委托代理人报名,委托报名须持有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由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相关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及附件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
参与现场报名的考生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4);②2张两寸免冠近照;③有效身份证件;④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B042岗位笔试后、B043-B052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之后的程序均在湘潭市内进行,具体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教育局、湘潭教育学院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五、考试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谈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B类岗位一般不进行笔试,当岗位B001-B042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5(含)以上,需进行笔试;当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1:5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试教。岗位B043-B052采取免笔试直接试教的方式进行。
(一)A类岗位面谈+面试
1.面谈
面谈时间:暂定3月23日(星期六)。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北京现场进行。面谈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谈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面谈环节主要考察考生学识水平、综合素质、岗位的匹配度、求职意愿、专业特长、形象气质等。面谈成绩总分100分,划定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3月24日(星期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对象:面谈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考生。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计划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划定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终成绩。
(二)B类岗位笔试+试教
1.笔试(岗位B001-B042引进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5(含)以上)
笔试时间:暂定3月23日(星期六)。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北京现场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总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试教
试教时间:①岗位B001-B041试教时间暂定3月24日(星期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②岗位B042-B052试教将在湘潭市进行。
试教对象:①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试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对象(未达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教对象)。
②未进行笔试岗位的试教对象为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试教的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A类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相同(入围体检末位分数并列)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后研究决定。
(二)B类岗位
综合成绩=试教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试教成绩相同(入围体检末位分数并列)的,由用人单位考察后研究决定。
七、体检
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八、A类岗位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结合个人意愿、单位需求、专业领域等合理安排至对应的单位和岗位。
岗位安排程序前,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市委人才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多不超过2次,岗位安排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九、考察
A类岗位体检合格人员岗位安排结束后进入单位考察程序;B类岗位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单位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B类岗位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前,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引进人才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二)公示
对拟引进人才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引进人才,纳入湘潭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对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先签定三方协议,待考生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跟踪培养
对于引进的A类岗位人才,博士研究生试用期表现优秀的转正后,可聘用在管理七级(正科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表现优秀的转正后,可聘用在管理八级(副科职)。加强跟踪培养,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择优选拔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或到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十二、纪律监督
湘潭市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1-58583285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58626298
湘潭市教育局:0731-55512988
监督电话: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机关纪委:0731-58583287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31-58236759
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1-55512987
十三、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考生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综合类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A类岗位)
2.2024年湘潭市市直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B类岗位)
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202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