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览!2024年广东江门鹤山市址山镇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安排公布

时间:2024-03-06 09:52:00   来源:鹤山市址山镇址山小学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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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址山镇2024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及鹤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鹤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鹤教信〔2023〕1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址山镇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

  址山镇严格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情况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测)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址山镇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址山镇户籍适龄儿童以及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港澳台居民子女和外籍学生在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入读址山镇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测)试。不准违规招收择校生;不准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区域内应接收的学生。

  (三)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各学校要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班额不超过45人;各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四)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址山镇结合实际制定招生细则,该细则是在公办学校学位满足址山镇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生)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先政策性照顾生,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积分)入学的顺序组织、统筹址山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新生入学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6周岁)具有正常生活学习能力的址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址山镇户籍适龄儿童。鹤山市内址山镇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不能复读,已在全国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入读一年级。

  三、招生计划

  根据市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计划,址山镇各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如下:址山小学6个班270人,龙山小学4个班180人,廓村小学2个班90人,禾南小学1个班45人,云乡学校1个班45人。全镇共招一年级学生630人(14个教学班)。

  四、招生范围及招生办法

  (一)鹤山市址山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址山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读。提交资料见附件1。(以4月30日前适龄儿童的户籍资料为准,逾期迁入的统筹安排,位满截止)。

  2.户籍生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与户籍地址一致,否则视为“人户分离”。“统筹安排”是指各学校在按“人户一致”安排招生地段(学区)生后还有剩余的学位,由址山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二)非鹤山市址山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址山镇各公办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在满足学区内址山镇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生)入学基础上,按照先政策性照顾生,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积分)的顺序做好招生工作。

  1.非鹤山市址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办法和提交资料(见附件2)。符合相关政策(见附件2中序号1-8)可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小学。在我镇有《广东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读公办小学(见附件2中序号9)。

  2.符合条件的持有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由居住地所属镇安排,入读居住地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持有外国护照的外籍学生获得我国驻外使(领)馆发放的有效签证和相应出入境记录,并申请在我市中小学接受相应教育的,由居住地所属镇安排,入读居住地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3.非鹤山市址山镇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交学位申请,实行积分入学(见附件3),4月15-17日到就读幼儿园提交入学申请资料,目前没有在址山镇就读幼儿园的幼儿4月17日到址山中心校招生办公室提交。

  4.4月18-19日幼儿园初审资料,4月22日-5月24日招生领导小组复核申请资料,并向镇政府提交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积分情况。

  5.招生结果由招生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家长按指定时间带齐适龄儿童入读需提交的资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未能录取的,由报读学校通知家长并退回资料。不达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非鹤山市址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果符合入读我市民办学校条件的可按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政策报读民办学校。

  6.非鹤山市址山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就近入学原则,如果学区学位安排满额时,由址山镇中心校统一就近安排到有学位空余的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读资格。

  *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残疾适龄儿童

  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具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可安排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鹤山市教育局申请,由对应学区学校建立学籍、送教上门。需入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家长可以联系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一年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属镇中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申请入学。

  (四)各类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鹤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

  五、学区安排

  址山小学对应学区:址山兴业社区、新莲、昆华、昆联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龙山小学对应学区:昆阳、东溪、昆中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廓村小学对应学区:四九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禾南小学对应学区:禾南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云乡学校对应学区:云乡片区(利云社区、云新、云中、云东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六、办理证书相关部门

  1.购买社保证明办理:址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8315689,地址:址山镇人民南路66号。

  2.居住证明办理:址山镇公共服务中心,电话:8315878,地址:址山镇教育路1号。

  七、点击查看咨询地址及电话

  八、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0750-7359038

  联系人:李xx

  >>>点击查看附件

  1.址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

  2.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申请表

  3.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4.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5.2024年幼升小家长提交资料清单及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