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柜员岗位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从业人员有关要求;
6.符合亲属回避要求,即:考生是我行在职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或报考在职员工所在农商银行。
(二)学历和年龄条件
公招员工应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26周岁以下(199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前置学历符合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要求),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2022年至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情形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人事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考生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上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2.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必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认证学历的,视为不符合学历条件,不予录用。
3.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用同等政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被发现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湖南农信系统各级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本人、配偶及父母在湖南农信系统有自借不良贷款未归还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含失信被执行人)的;
7.湖南农信系统正式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签不得应聘或报考其他农商银行;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员工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统一在第三方专业机构网站、本行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考生报名。本次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审核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3月26日-3月29日
报名网站:
http://cdnxs.ata-test.net.cn
报名咨询电话:19898889853张老师
因常德、汉寿、桃源、临澧、石门、澧县、津市、安乡8家农商银行在同一天考试,考生只能选择1家农商银行报名,且只能报1个岗位,不得多头报考。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及考试承诺书(附件3)等有关材料。国(境)内学历应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内学历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应届生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国(境)外学历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经历。
(三)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基本信息和上传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考生可登录招聘公告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明确的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8日10:00
(四)笔试。笔试最低开考人数为5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招聘计划按1:3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比例的适当调剂、递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笔试以机考的形式,笔试结束后,将委托专业机构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经检测为雷同答卷的考生,给予其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得进入面试。对所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今后农商银行招聘中不予录用。
笔试试卷最后一部分为心理测评问卷,心理测评无标准答案,也不计入笔试成绩,请考生如实填写即可。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五)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4月7日。面试最低开考人数为3人,开考人数以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人数统计,以后每增加一名招聘计划按1:2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以核减、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我行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查验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候考室。
(六)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优先原则入围。
体检安排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掌握,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体检医院应出具明确的体检结论。应聘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农商银行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过往疾病史的,按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七)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或报考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或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经总行党委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媒体、农商银行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留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省联社和办事处反馈备案意见后,本行按要求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新员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
(十)补录。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招录计划缺额的,经总行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实际缺额人数补录。补录只进行一次。补录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没有补录对象的,取消补录计划。补录工作需最迟在一个招聘年度内结束,不得跨年度。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时正确填写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有关信息。
(二)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生对招聘过程中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本行有权随时取消考生参加考试和聘用的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本行将在专业机构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本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六)本行有权根据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6-4223997
监督举报电话:0736-4220020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附件2:金融科技类专业参考目录.docx
附件3:考试承诺书.docx
湖南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