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名,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悉并完成传染病流调与应急工作处置等工作,必要时需值班备勤。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8日;
2、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735206831@qq.com。
3、资格初审: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资料应真实、准确,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未按要求报送的、资料作假的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4、报名材料:《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福州市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
2、地点: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马尾区君竹路36号)
(三)体检
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然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
面试、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四、待遇、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含试用期),待遇标准参照福州市马尾区相关文件执行,人员薪资约6600元/月(包含工资、“五险一金”等)。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郑女士8398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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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福州市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