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丘北县城区中小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4年2月19日至23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携相关材料到县教体局审核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地点
丘北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302室)。
三、申请对象
在丘北县城区外学校申请转入县城区中小学就读的学生。
四、工作原则
按照“分类保障,统筹安置”的工作原则进行办理。一类保障对象为在县城区购房居住;二类保障对象为在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居住;三类保障对象为在县城区租房居住。
五、申请所需材料
(一)在县城区购房居住
1.户口簿户主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法定监护人)。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复印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房产证产权信息页/购房合同第一章合同当事人页、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签订合同的盖章页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提供一样即可);
2.户口簿户主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即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孙页复印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房产证产权信息页/购房合同第一章合同当事人页、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签订合同的盖章页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提供一样即可)。
(二)在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居住
1.租赁人为父母(法定监护人)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复印件;
(2)公共租赁保障房租赁合同(与住建部门签订且合同在有效期内)。
2.租赁人为祖父母(即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孙页复印件;
(2)公共租赁保障房租赁合同(与住建部门签订且合同在有效期内)。
(三)在县城区租房居住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监护人为祖父母(即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子孙页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
六、有关规定
(一)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城区学校间不办理转学(含锦屏镇大嘎勒小学和八道哨乡大矣堵小学)。
(三)符合条件且确需转学的请监护人携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体局审核登记。
(四)登记结束后,县教体局将按照“分类保障,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县城区中小学学位供给情况,采取“有多少学位安排多少学生”的办法,首先安置一类人员,其次安置二类人员,最后安置三类人员,学位满后不再给予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