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范围、对象及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范围、对象及条件详见附件2《文山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明细表》。
(一)招聘人员由医共体总院根据工作需要调剂使用。
(二)文山市2017年通过考试录用的乡村医生,目前仍在岗并经本次考试合格录用后,优先聘用到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人岗互适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等情形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周末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联系电话:0876—218635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通过考试录用的乡村医生须提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在岗证明。
(三)资质审核
1.2024年2月1日由招聘小组成员对报名人员信息及其证件资料进行复核。
2.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占总分50%,面试占总分50%。笔试成绩公示后,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如比例达不到1:2的,则该岗位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度及举止仪表等方面。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予以计算并公布。
3.统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2月19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考试地点:请于2024年2月18日到文山市人民医院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文山市人民医院http://www.wssrmyy.net/查看。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4.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参加笔试、面试应试人员,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考生、省内考生、省外考生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文山市2017年通过考试录用的乡村医生,符合此次招聘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综合成绩与其他考生并列时优先录用。
(五)体检
体检在文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付。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医院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
五、岗前培训与考核
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岗前培训结束后经职能部门及所在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从总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六、聘任期间的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基础性工资+月奖励性工资+院龄工资+职称工资。
2.绩效工资
试用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文山市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享受绩效工资。
(二)社会保险金
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自出部分从工资中扣取缴纳,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
七、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招聘资格、当月绩效工资以及降职、降级的处罚。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三)招聘工作由文山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76—2613306(文山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文山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文山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明细表.docx
文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