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北咸宁通山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1月29日截止报名)

时间:2024-01-24 11:17:00   来源:通山县人民政府     [字体: ]
【#医生招聘# #2024湖北咸宁通山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1月29日截止报名)#】2024湖北咸宁通山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1月29日。®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image.png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不拘一格,实用为先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有关事项

  (一)招聘对象

  医疗卫生等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且身心健康者。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报考,护士应同时提供执业护士认证资料;执业医师类往届生毕业满两个执医国考周期者,必须同时提供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优先录用。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专业条件:

  1、临床执业医师类专业: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同时具有规培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者,可直接试用。

  2、护理专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年龄30周岁及以下,五官端正。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由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录用信息由通山县妇幼保健院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报名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关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工作:由通山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报名地点:通山县妇幼保健院门诊B区四楼办公室,方式为现场报名。

  资格初审:报名完毕后由人事科对报考人员资格现场进行初审。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3日至1月29日。

  (四)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在报名截止时间后5天。

  (五)笔试、面试、试用与考察

  招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考察试用(岗)四部分。

  1、笔试:

  ①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科目:不设考试范围。

  ③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主要测验本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面试考点与方向:以综合考核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基本操作技能、个人自荐表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者)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未达到3:1的,笔试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与招聘岗位只有1:1或达不到1:1的,设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进入科室试岗环节,通过试用(岗)程序筛选录用。

  3、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廉洁自律、工作能力、服务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考生既往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4、试用(岗)。主要检验考生的专业发展潜能、专业悟性、动手能力、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试用(岗)时间根据专业紧缺程度情况定为7天-3个月。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资格复审、体检

  1、资格复审。由通山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按岗位表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等相应证件原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应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试用(岗)前必须进行身体和心理体检。体检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递补。体检与考察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可以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录用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试用合格后在通山县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通山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招聘小组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强化保密意识,认真做好本次招聘工作。邀请主管部门、纪检及其它职能部门派人,全程参与监督。

  (二)工作纪律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徇私情、谋私利,招人情生。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的处罚。

  (三)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参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工作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其他。本公告由通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卫健局0715-2882658

  县妇幼保健院0715-2881589

  通山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