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招聘岗位明细表》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通用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直诚信,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履职所需的独立性(未在其他经济组织兼任);
5.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或无个人征信等不良记录;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具体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招聘岗位明细表》,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1日。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三、招聘实施
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分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等主要环节。对于个别高级人才,如公开招聘方式不能满足需求,聚贤起航公司可同时在智联、BOSS直聘、前程无忧网站发布职位,进行简历筛选,并按同样程序安排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入职。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月19日至1月29日通过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fdc.gov.cn)、大厂回族自治县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http://dcjxqh.com/)和其他微信公众平台、招聘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dcjxqh.com/。按照报名网站“公开招聘”页面“报名人员报考流程”进行操作。报名提交成功24小时后,在网站“报名状态查询”查询报名状态。
3.报名考试费: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资料:网上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电子学籍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反映专业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按照规定格式提交,要求照片清晰。
5.咨询电话:0316-8362055、8362056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30日下午13:30-17:00
地点:大厂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大厂县大安东街30号)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报名登记表》(聚贤公司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近期二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其中要求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同时提供个人求职简历一份。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面试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2.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请于2024年1月31日上午9:00-12: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号在“报名状态查询”页面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岗位技能以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
(五)计算面试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请考生于2024年2月6日上午10:00后通过大厂回族自治县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http://dcjxqh.com/)公开招聘页面“报名状态查询”窗口,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环节查询。
所有岗位以计划招聘岗位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六)考察
政审考察主要是通过对考生的思想情况、道德品质、政治意向,直接的社会关系、个人、直系人员的历史以及参加过的组织情况进行审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考生到聚贤起航公司(大安东街30号)领取《介绍信》《政审考察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交至聚贤起航公司。
(七)体检
聚贤起航公司统一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到县级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聚贤起航公司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聚贤起航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保障和管理
1.拟聘用人员与聚贤起航公司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公司按照企业职工相应参保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等社会保险,据实结算。
2.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工资80%,在合同期限内遵守聚贤起航公司有关规定,服从调剂、统一管理。
3.拟聘用人员接受聚贤起航公司和用工单位双重管理。聚贤起航公司负责拟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用工单位负责工作管理。使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者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用工单位有权向公司退工。劳动合同期限内使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协调解决。若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违约处理。两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大厂回族自治县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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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