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临床护理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
10名(女护士8名,男护士2名)。
三、专业要求
临床护理学专业。
四、报名条件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应、历届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具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接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截止2024年1月23日,与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人员,包括在职村医;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
(一)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岗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一份、2张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到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5:30;
(四)地点: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兴新路16号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二楼人事科。
(五)咨询电话(院办公室):0834-6522637,0834-6524531;
六、笔试和面试
(一)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临床护理相关知识,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排名,女护士前24名进入面试、男护士前6名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到女护士24人,男护士6人时,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内容为临床护理工作中需要的仪表、礼仪、技能操作,满分100分;
(五)合格线: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算,合计100分,按得分排名,女护士前8名进入体检、男护士前2名进入体检;
(六)特殊情况: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女护士8名,男护士2名时,不参加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按总成绩得分排名,女护士前8名进入体检、男护士前2名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县医院体检科组织实施,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全程监督。
八、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给予试用。
九、试用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护理部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十、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聘用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面向全州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招聘过程由院办公会全程监督,同时欢迎医院职工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13340975120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