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大专科小综合”特色突出,以诊治各型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等感染性疾病及相关的血液透析为主,并开展心内、肾内、神内、内分泌、消化、皮肤性病、呼吸与危重症、外科、介入和中医康复等诊治综合业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诊疗服务。设有内一病区(心内、神内、皮肤性病)、内二病区(结核病、呼吸与危重症、神内(结脑方向)、睡眠(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内三病区(结核病、外科、介入)、内五病区(肝病、肾病、内分泌、消化、肝脏肿瘤)、血液透析中心、中医科、检验、影像、药剂等临床、医技科室,其中内五病区的肝病学科为桂林市重点学科,科室曾荣获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获评全国首批“肝胆病防治技术示范基地”和全国首批“人工肝及血液技术净化示范中心”,标志着我院成功入列肝胆病诊疗服务的“国家队。
医院作为桂林市传染病救治中心,全力以赴做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及各种传染病防治工作。荣获“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卫生先进单位、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三等奖、全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嘉奖集体、广西卫生计生系统“记二等功”集体、市卫生系统重大传染病救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招聘岗位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需求,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且执业范围符合专业技术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学历要求均指全日制学历;
6.临床医师、医技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政策及待遇
(一)编制:此次招聘全部为院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博士研究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入编,硕士研究生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入编,本科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入编。
(二)根据国家和医院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执行。
(三)符合医院人才引进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方案(试行)》可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报名直至各岗位招满。报名人员需在电子版简历中附以下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其他资格证或获奖证书、能反映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及获奖情况、重要社会团体兼任等原件扫描件,将电子简历(PDF版)发送至招聘邮箱rsk2556113@163.com。
(二)资格审查:医院以报名简历及附件材料(学历、相关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审核,择优初筛进入面试人员。
五、考试面试
通过初筛、理论(或操作考试)的人员,将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六、录用
参加面试及考核的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提出拟录用名单,上报院长办公会、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七、体检
经录用人员,按医院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岗位的,根据面试者的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八、签订协议或合同
经录用的面试者,由人事科发出录用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者,视为放弃录用机会。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后续招聘信息将通过电话、短信等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联系电话:0773-2556113
联系人:黄老师、李
联系地址: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8号)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