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或应聘人员配偶及父母、岳父母被依法列为失信对象人员的;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3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二路西)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诚信书;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征信报告(应聘人员、配偶、双方父母);
(8)工作证明(单位盖章);
(9)报名费4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本次笔试试题为3套(试题A、试题B、试题C),其中试题A重点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试题B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专业知识;试题C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按照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公众号发布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和未持有效证件等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将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招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公示后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三年。应聘人员属于在职人员的,应首先依法解除与所在单位的人事关系,再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八、其他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规定要求,按公告公平、公正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扫描下载附件:
1.2023年博兴县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书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