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秋季广东汕尾陆丰市龙山中学开展“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工作公告

时间:2023-12-22 10:21:00   来源: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教师招聘# #2023秋季广东汕尾陆丰市龙山中学开展“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工作公告#】广东汕尾陆丰市龙山中学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 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工作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6:00。®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构筑人才新高地,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经研究,广东省陆丰市龙山中学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简介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

  详见《广东省陆丰市龙山中学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哈尔滨师范大学专场)岗位表》(附件2)《广东省陆丰市龙山中学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场)岗位表》(附件3)。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2、附件3);

  4.应聘人员应持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延迟到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属社会人员的,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陆丰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陆丰市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陆丰市人才政策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规定的薪酬待遇外,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六、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日下午16:00登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系统(网址:https://dcecm.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程序:

  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考生务必保存好本人的报名账号、密码。

  (二)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考生应于2024年1月3日0点起登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系统网址:https://dcecm.cn/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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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当天在“报名系统”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系统”直接查询。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完全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通过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通讯设备无法通知到位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加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地点、时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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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事项的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报名首日(即2023年12月26日)。

  (四)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2月2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应聘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的。违背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当月起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考试。

  (六)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丰市龙山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8991543(龙山中学)

  联系人:范波13316880063(哈尔滨专场)

  邱奕康17801038762(天津专场)

  附件>>>点击查看

  1.招聘单位简介.docx

  2.广东省陆丰市龙山中学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哈尔滨师范大学专场)岗位表.xls

  3.广东省陆丰市龙山中学开展2023年秋季“逐梦汕尾共创未来”外出招才引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场)岗位表.xls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考生诚信报名书.docx

  陆丰市龙山中学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