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人社〔2023〕37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侨人社〔2023〕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
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5名。
二、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等机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宁德市户籍毕业后2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性别不限,专业不限;
2.重点安置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人员,属于“三欠”人员或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四、聘期待遇和岗位期限
工资待遇参照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期间大专毕业生3388元/月,本科毕业生3518元/月,研究生毕业生3938元/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大专毕业生3622元/月,本科毕业生3693元/月,研究生毕业生4283元/月,参加社会保险。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报名人员请于11月13日至11月14日17时30分前提交个人报名材料。
(二)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层410室(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93-2807075,联系人:余女士。
(三)报名有关材料
1.《东侨开发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有关认证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查询认证材料;
(1)境内学历报考者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学历及对应学位的查询结果。
(2)持境外学历报考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以非学历专业报考的,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属于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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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流程
1.资格审核:东侨开发区人社局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科目为公共题,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若因本人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可在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